一是强化党内“法规”知识学习。通过研读党内各项“法规”、参加上级培训、解剖典型案例、学习模拟案卷等方式理顺思路、熟悉程序,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能力。特别是对2017年1月8日出台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》内容通篇研读,坚持纪严于法、纪法分开、运用党言党语、纪言纪语,熟练掌握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行为的各个环节,做到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,严防“灯下黑”。
二是强化拓宽案源渠道。对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投诉、举报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分类梳理,加大专项检查力度,加强对线索的经营管理;审查案件中寻找案件的关联性、连带性,跳出“就案办案”的思维逻辑,从“人、事、物”三个方面作为出发点,进行深挖细查,进一步顺藤摸瓜,挖出隐藏较深的案件,力争查处一案、挖出一窝、牵出一串,实现办案成果最大化。
三是强化惩防结合。按照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的原则,着眼于“防”,通过录制、观看警示教育片、举办党纪党规、政治纪律党性教育培训班、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,在党员干部中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。同时立足于“惩”,突出执纪审查主责主业,确保问题线索审查工作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定性准确,处理恰当,手续完备,程序合法,坚持把案件审查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,做到查处一人,教育一片。